当焚烧炉烟气处理工艺相差不大时,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烟气排放指标将受入炉垃圾的性质、焚烧炉的炉型和运营的水平来决定。
1、生活垃圾来源的不同
不同城市的生活垃圾性质彼此不可能完全相同,客观上就存在差异。对于烟气处理工艺的选择而言,垃圾的不同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。一般来说一线城市生活垃圾有初步的分类,易烧、燃烧温度也高,所以在相差不大的工艺处理条件下,排放指标要低的多;而二线或者三线城市,垃圾含水分、灰分要大的多,垃圾几乎没有分过类,所以排放指标也要高。
2、焚烧炉的型式不同
在国内主要的有两种:第一种是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;此垃圾焚烧炉对垃圾的分拣要求比较高,不允许有铁块、石头、玻璃等大块不能燃烧的无机物;但是垃圾燃烧比较充分,排烟污染物会比较低;因国内垃圾回收还没有达到一个比较有效的分拣,所以此炉型在国内采用比较少。第二种是机械炉排炉。此炉型对垃圾适应性广,处理垃圾也比较完全,所以国内大部分采用的都是机械炉排炉。
3、实际运营对其影响
在实际运营过程中,仍有许多可控参数将导致烟气排放指标的变化。
① 半干法适当多喷入Ca(OH)2溶液或NAOH溶液,干法适当多喷射Ca(OH)2粉末等;
② 自动燃烧控制系统ACC的投用与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烟气排放指标,灵活性
较强。但这种控制是有一定极限的,不可能对排放指标作出根本性的改变。 ③ 垃圾发酵时间、投入垃圾的松散度;垃圾焚烧炉的燃烧温度、垃圾的燃烧充分度、烟气在炉内的停留时间等
同时,在进炉垃圾性质相差过大的情况下,可以适当减少进炉垃圾量,多喷入辅助燃料,达到稳定、降低污染物排放等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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